因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海口龙华某腾美容店被海口市场监管部门处罚1万元
时间:2024-07-02 15:51 来源:南海网 作者:小丽 点击:次
7月2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6月,因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海口龙华某腾美容店被海口市场监管部门处罚1万元。这是2023年9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实施以来,海口市查办的首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件。希望海口市经营文身的商家们引以为戒,在提供文身服务前,务必核实消费者的年龄并实名登记,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4月2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接到海口市公安局中山派出所转来的《移交函》,移交海口龙华某腾美容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相关线索。 经查,4月17日,海口龙华某腾美容店没有查验身份信息,就在店内向未成年人吴某某提供文身服务,在其左手手腕处文身,文身图案为“如愿”,收取文身费用100元,违法所得100元。 6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海口龙华某腾美容店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海口龙华某腾美容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被依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100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如若发现有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商家,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898-12315;网络举报: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含手机App、微信、支付宝“全国12315平台”);信函举报: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二街7号海口市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1029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570206) (责任编辑:小丽) |